估计你们看到标题就想骂人。因为国内的行车记录仪成为标配是因为碰瓷太多。
如果没有了行车记录仪,那么到处都是无法取证的车主被讹。
当然了,君威哥想说的是,在国外,的确有几个国家处于私隐而提出限制行车记录仪对于私隐的录制。
德国
德国是一个对公隐私非常注重的国家。
要知道,行车记录仪在路上就会对行人造成隐私曝光。
比如跟踪,狗子队这些群体提供了偷拍的便利。
即使德国民众对于行车记录仪的限制有不少讨论,但到现在都没有提出条例立法。
卢森堡
卢森堡,非常发达的国家,全球人均GDP排名第一。
卢森堡最重要的3个经济支柱为:金融、广播、钢铁。
其中金融方面,银行是欧元区最重要的私人银行中心。
这对于隐私方面而言非常看重,因此汽车上的行车记录仪一旦记录了别人的隐私。
那么卢森堡警察随时可以逮捕车主。
奥地利
奥地利对于私隐的保护同意非常看重,对于东欧国家而言,就没有了西欧国家
那么开放。
自然,在奥地利使用行车记录仪的话,随时被警察查车,同时罚款约6000元人民币。
瑞士
瑞士政府早已经提出禁止使用行车记录仪,因为这会对行人的隐私进行录制拍摄。
虽然政府早已经提出,同时也有警察执行该条例。
但并没有实质上的惩罚,只是口头警告。
中国
在中国,你敢买车之后不安装行车记录仪?
碰瓷不说,一些随意变道、加塞、突然急刹车的情况多不胜数,有行车记录仪的话,这个证据非常重要。
当然,车与车直接的损失还能够由保险公司处理。
而碰瓷,搞不好就是抢劫,甚至是出人命。
因此,行车记录仪的出现还可以起到震慑作用。
那么,如果遇到碰瓷的,又有行车记录仪记录了整个碰瓷过程,我们可否告它们呢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四条
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,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敲诈勒索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
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
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,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。。
需要说清楚的是,如果碰瓷者没有拿了车主的钱或者造成车辆损失,不能提起民事诉讼。
这个时候应当报警,同时可以走刑事立案诉讼。
再者,在发送碰瓷的时候,碰瓷者强迫车主付款,那么可以发起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。
再提醒一次,不超过2000元以上是不能立案,因此,想高碰瓷者也并不容易。
如果不能获得我刑事上的制裁,我们可以换一种处理方式:
《民法通则》
可以起诉诬告方侵犯名誉权及要求精神损失赔偿。
通过上述两种方式,只要有行车记录仪作为证据,那么可以行驶这两方面的处理方式。